05年女白领惨死上海家中凶犯极善伪装一张小小便签成破案关键
发布者:商务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3-25 18:24:53
2005年12月11日中午,上海卢湾区的一家房产中介给小王打电话,说有人想租他朋友那套卢湾区的房子,问他下午有没有时间,租客想看看房子。
到了约定的时间,小王准时到达卢湾区的某小区,两名房产中介和一名女性租客已在小区门口等着了。
小王说,我这位朋友正在新加坡休假,过几天可能回上海,也可能直飞深圳,如果时间合适,她刚好在上海,租房合同可以和她签,如果她不在,那就和我签,都是一样的,她已经把这事全权委托给我了。
小王笑着说,我这位朋友很能干,大公司的部门经理,刚刚跳槽到深圳去,这套房子是精装修,之前她好像偶尔住一下,应该没有租过,你看了就知道了,房子很漂亮。
一进屋,女租客很细心,看见门口有女人的鞋子,像是刚脱的,随口问了一句,屋里现在有人住吗?
不料,刚走进厨房,女租客突然失声尖叫起来,“哎呀,妈呀,吓死我了!”完了便从厨房里退了出来。小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忙过去看,只见一个陌生男人正在厨房里背对着人擦灶台,一点动静没有。
陌生男人转过头来看了小王一眼,没有说话,直接就出了厨房,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兴。
见到这个情景,女租客小声嘀咕道,怎么这个人在这里这么久了,一句话不说,一点声音没有?
小王也觉得纳闷,紧跟着来到客厅,这时候,他才发现他朋友的笔记本电脑、MP3、手机全都放在茶几上,而且笔记本电脑是打开的。
小王听了,暗自将陌生男子打量了一番,虽说他感觉此人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长相,都与他的朋友很不般配,但看他一脸自然而又不耐烦的样子,小王又觉得这人跟他朋友的关系很不一般,很像没有公开的男朋友。
房产中介并不关心现场微妙的气氛,他们只关心房子能不能租出去,能不能拿到佣金,见女租客还想再看一看这套房子,其中一位便提出来,能不能看一下卧室。
小王也有些不高兴,很想给他那朋友打个电话,问清楚,这个房子到底还租不租,不租的话,早点说清楚,免得大家瞎忙乎,可是刚要摸电话,忽然又看到他那朋友的手机忘在了茶几上,于是打消念头,跟着女租客和房产中介也就出来了。
四个人一同下楼的时候,房产中介问小王,你这朋友让你帮她租房子,回来也不告诉你一声?
小王也觉得古怪,但转念一想,也许是因为她刚回来,还没有来得及说,也就没有深想下去。
女租客说,这男的看上去挺奇怪的,大白天在屋里戴一副纱线手套,不声不响,感觉鬼鬼祟祟的。
小王听到女租客这么讲,心头一惊——是呀!这个男的怎么戴一副纱线手套呢,他那朋友平时眼光高的很,实在想不通她会跟这样的人深交。糟了,这个人不会是贼吧。只有入室行窃的贼才会戴纱线手套啊。
他对房产中介和女租客说,我也觉得不对劲,正常人谁没事在屋里戴纱线手套,这个人像是个贼。
小区保安听说业主杨某家里可能进了贼,马上跟小王折返了回去。房产中介和女租客,既想看热闹,也有热心肠,跟在了后面。
折返回去的路上,小王一直困惑地念叨,我那朋友的手机什么的都在茶几上,她应该在家呀!贼是怎么进去的?这事太邪门了。
两三分钟后,一行人重新来到杨某的家门口,只见房门虚掩着,保安见状,推门向屋里探望了一下,然后立即退了出来。
保安对小王说,屋里应该是遭贼了,你们暂时别进去,免得把现场破坏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两名巡逻警察先是查看了房间门锁,见没有一点损坏,便进入了现场。客厅里被盗的痕迹并不明显,这反倒让两名巡逻警察更加注意到紧闭的卧室房门。
两名巡逻警察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其中一名警察掏出配枪,走在前面,小心翼翼地推开了房门。
只见卧室右侧的一张双人床上凌乱地放着一床白底条纹棉被,棉被底下露出一双赤裸裸的脚,像是女人的。率先进入卧室的警察,走到床边,轻轻地掀开棉被一看,一名年轻女子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没有一点气息,目测已经死亡。
巡逻警察确认死者身份后,与小王一同退出卧室,然后紧急上报,卢湾某小区发生入室杀人命案。
接警后,上海公安局卢湾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刑侦及技术人员,在队长吴斌的带领下,火速赶到案发现场。与此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的法医也赶到了现场。
经过法医初步检查,被害人杨某的直接死因是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被害人身上没有外伤,生前、死后未受到性侵害。
吴斌进入中心现场,也就是发现被害人的那间卧室之后,第一印象很鲜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劫财杀人案。卧室被翻得非常凌乱,衣柜抽屉被拉开,死者几个包包散落在地上,经现场勘查,凶犯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脚印,现场也未曾发现现金、首饰以及银行卡之类的财物。卧室阳台的两扇玻璃移门被人为地卸了下来,放在进门左侧的墙边。
从中心现场退出来,吴斌又将客厅查看了一遍,被害人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放在客厅沙发上,没有动过,这一点引起了吴斌的注意,走到茶几跟前再一细看,茶几上还有一串钥匙,但是未曾发现钱包之类的东西。
初步地将现场过完之后,吴斌找到四名目击证人中最关键的那一位,也就是被害人的朋友小王,并对他进行了问询。
小王说,她好像用钱包的,至于朋友嘛,就那样吧,她在大公司上班,平常比较忙的。
小王说,当时感觉挺尴尬的,我没仔细看,印象比较模糊,但再见到,我肯定能认出来。
结束对小王的初步问询后,吴斌判断被害人刚从新加坡回来,身上应该有身份证、银行卡之类出门必带的东西,而且小王说了被害人有使用钱包的习惯,但现场既未曾发现身份证、银行卡,也未曾发现钱包,这就说明,很大的可能,嫌疑犯拿走了被害人的钱包、银行卡、身份证。
吴斌认为,这个案子最有利的条件就是有四名目击证人外加有监控录像追踪的可能。
事不宜迟,为了尽快掌握嫌疑犯的监控录像线索,现场勘查还未结束,吴斌已派出侦查员,赶往附近的各家银行网点,查询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重点是案发后被害人的银行卡有无取款情况。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案发后,被害人有三张银行卡,被人取走了共计3100元。
根据这三张银行卡的取款时间,在发卡银行的协助下,侦查员很快调取到了相关的监控录像。
出现在三段监控录像中的是同一个男子的身影,此人戴着一顶压得很低的鸭舌帽,脖子上围着围脖,外衣的领子高高地竖起,脸上戴着口罩,很显然,嫌疑犯反侦查的意识很强,在ATM取款的时候,刻意进行了有效遮掩。
为了进一步追踪嫌疑犯的踪迹,侦查员随后又调取了案发小区以及ATM所在街道的监控录像。遗憾的,这些监控录像中只有两段出现了嫌疑犯,价值不大:一段是17时04分案发小区拍到了嫌疑犯背着挎包,与取款时相同的装扮,走出了案发小区的大门;另一段是有个探头拍到了嫌疑犯在ATM上取款后,在街道上行走的影像,但因为嫌疑犯始终进行相对有效遮掩,当时街道上的探头覆盖还不到位,嫌疑犯走出这个探头的监控范围后,便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经四名目击证人确认,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这个鬼魅身影,就是他们在被害人家中遭遇的那个陌生男子。
经过这第一回合监控录像的较量之后,虽然嫌疑犯比预料的更加狡猾,但吴斌认为锁定他,还是有条件,有可能的。
因为上海刑侦领域有一位“大神”级的模拟画像专家,此人便是当年公安部“刑侦八虎”中最年轻的一位,有着“刑侦神笔”之誉的上海铁路公安处的高级工程师张欣。
关于张欣破案的传奇很多,他曾用一张模拟画像吓死兰州连环抢劫杀人案中的神秘杀手,他曾用摸骨模拟还原的绝技,轻松破掉火车人头案······在张欣那里,有一位目击证人,有一段监控录像,往往就足够了,他画出的模拟画像,最低也有70%的相似度。
因为和张欣合作过,吴斌认为这个案子同一时间有四名目击证人,且距离案发时间很的近,有这样的条件,请张欣出手,必能将嫌疑犯从阴暗的角落里揪出来。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当四名目击证人开始描述嫌疑犯的相貌特征时,他们的说法竟然是完全不同的,简单说就是四名目击证人看到了四个完全不一样的嫌疑犯,这就导致了张欣根本无处下笔。
张欣解释说,虽然四名目击证人都看到了嫌疑犯的脸,但看到的时候,可能都不是很在意,或者受到了各种心理干扰,加上四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角度不一样,所以出现了注意偏差。一个人的注意力,跟受刺激程度是相关的,比如说当犯罪分子拿一把刀或者一把枪对着你的时候,这样一个时间段你的瞬间带有刺激性的记忆要比平常的记忆强出好几倍。这个案子,四名目击证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同,这是很少见的。另外,这名嫌疑犯应该有很强的伪装能力,人的样貌和表情有时候是很深奥的,有的人,这一秒和下一秒相差很远,有的人,在这个人的镜头里和在那个人的镜头里完全不一样。
张欣搞模拟画像,他的这项绝技是在人堆里泡出来的,没事他就蹲在火车站这一类的地方去琢磨人,但是这一次,因为没有办法从目击证人口中提取到共性特征,出于警察的职责,虽然他还是画了四张模拟画像,但因为四张模拟画像相差甚远,因此也就失去了线索价值。
犯罪嫌疑人竟然以这种罕见的方式屏蔽了第一流的刑侦专家,这个意外,让吴斌嗅到了这个案子的邪门味道。
吴斌的师傅曾经告诫他一句话,那也是他工作的座右铭——做事办案子,贵在功夫用尽。功夫用尽,不仅是能力,也是运气。
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新的较量之后,吴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仔细地勘查现场,看哪些线索被遗漏了,哪些线索被忽略了。
再一次的现场勘查结束后,吴斌将参与案子的侦查员召集到一起,开了一次案情分析会。
犯罪嫌疑人跟被害人是啥关系?这个案子到底是熟人作案还是陌生人作案?对这一至关重要同时又迷雾重重的问题,大家在会上做了激烈的争论。
有侦查员说,通过查询被害人的出入境记录,现已证实被害人是12月9日从新加坡乘坐飞机抵达上海的,并且已经购买了12月12日前往深圳的机票。被害人的这个行程,连替她出租房子的好朋友都不清楚,但嫌疑犯却十分了解,由此可见,嫌疑犯与被害人的关系非常寻常。
持不同意见的一位侦查员说,现场有一个很重要的情况,被害人所在卧室的阳台,两扇玻璃移门被人为地卸了下来,这说明嫌疑犯有很大的可能性是通过阳台,卸掉玻璃移门进入的室内,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就是偶发的,是流窜作案,嫌疑犯根本不认识被害人。
吴斌说,确定嫌疑犯与被害人的关系,事关我们下一阶段的排查方向,所以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就这个案子本身来讲,我想提示警醒我们的是,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这个嫌疑犯很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既然他能对自己的相貌进行精心的伪装、遮掩,那么他就非常有可能对犯罪现场进行伪装,以达到误导我们侦查的目的。
案发现场阳台上的这两扇玻璃移门,我觉得非常古怪。如果嫌疑犯是流窜作案,卸下玻璃移门进入的室内,那么他在卸这两扇门的时候,被害人应该就在屋内。我仔细看了,卸这两扇门,不可能没动静,既然被害人就在屋内,怎么就没有听见呢?另外,要卸这两扇门,从阳台外面,我看是很难的,即便能做到,卸一扇就足够了,卸两扇明显有些画蛇添足了。所以,我认为这两扇被卸下的玻璃移门是伪造的现场,嫌疑犯企图在掩盖与被害人的关系。
吴斌接着说,这样的看法对不对,很好验证。开完会,我们去案发现场模拟一下,看卸这两扇门到底有多大的声音,围绕这一点,也可以针对性地对周围邻居再做一次走访。这个案子,我的疑惑不在这里,而是作案动机,如果是熟人作案,大公司白领的熟人,仅仅为了3100元,这可能吗?
当吴斌抛出关于作案动机的疑惑后,一位侦查员说,据我们不难发现,被害人杨某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是从外地考来上海的,毕业后一直在上海的外企工作,由于工作上的能力强,业绩突出,她每月的薪水很高,从未低于一万元。另外,杨某的家境也比较殷实,她毕业后家里就为她在上海买了房子,并且很支持她在上海炒房,短短三年,她就在上海炒过六套房,并且获得了很高的收益,现在,她名下还有三套房,案发小区只是其中一套。
通过她的履历以及经济条件看,她身边的朋友应该不会太差,如果说为了3100元就去杀人,这种可能性,我认为很小。所以说,吴队的疑惑是有道理的。
有侦查员听了,进一步探讨说,嫌疑犯最终抢了3100元,并不能说明他的作案动机就为了3100元。这个结果,恰恰说明嫌疑犯对被害人既熟悉又不熟悉。
沿着这样的看法,吴斌进一步说,没错!3100元这个结果至少说明嫌疑犯对被害人的财产情况并不了解,他对被害人只是部分熟悉,本质上,他们是半生不熟的熟人。
有侦查员问,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嫌疑犯去ATM上取钱,本身也是一种伪装,他的作案动机根本就不是劫财?大家请注意,嫌疑犯是知道被害人银行卡密码的。这显然不是半生不熟的朋友能做到的。
吴斌说,知道银行卡密码,并不能说明什么本质问题。被害人的钱包也被拿走了,里面很可能有她的身份证,很多人的银行卡密码就是本人生日,甚至有的根本不设密码。至于取钱这个举动,是不是伪装,我认为不是,如果想误导,他没有必要把三张卡都取了,取两张效果就有了,没必要再冒险被探头拍一次,很明显,他是奔着钱去的。
有侦查员说,有一点我也很困惑,被害人的经济条件很优越,又刚从新加坡回来,她的银行卡里怎么就只有3100元?
有侦查员解释说,我们查了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她名下还有别的银行卡,存款金额不小,但上面的钱案发前后没有动,这说明她的这些银行卡没有放在这套房子里。这也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了,嫌疑犯对被害人并不十分了解,尤其是财产隐私方面。
案件讨论分析至此,关于嫌疑犯与被害人的真实关系,其实已经隐隐有了一种倾向性看法,但要把这种看法描述清楚,似乎又比较困难。
他说,这个案子,情杀、仇杀的可能性大多数都可以排除,嫌疑犯是奔着劫财去的。他与被害人,既熟悉又陌生,基于这样的前提,她身边条件差不多的朋友、熟人,即便有劫财的动机,也不可能冒险去做这种结果可能落空的案子。这个案子,诡异就诡异在这里,从气质上它有流窜作案,入室劫财的味道,但嫌疑犯确实又跟被害人有半熟不生的关联,这其中内在的逻辑,就是我们要探究的真相。
说到真相,这个案子的真相肯定不在一道门的后面,说不定有三重门,四重门在等着我们。破这样的案子,没有捷径可走,接下来我们仍旧是一道门一道门,努力去推开吧。
这场试图揭示真相的案情分析会结束之后,吴斌带着侦查员首先做了一个验证模拟试验,他们回到案发现场,将那两扇玻璃移门重新装回原位,然后又将移门拆下来。果然如吴斌判断的那样,拆下这两扇玻璃移门的动静很大,中途甚至有“轰隆”一声十分刺耳的声音。
对面一位邻居大妈的回忆,也印证了拆门模拟试验所发出的动静,不是偶然现象。
这位邻居大妈说,当时她正在楼下晾衣服,突然听到“轰隆”一声响,把她吓一跳,还以为对面楼里有人在装修房子,有东西掉下来了。
确认了这一点,侦查员又仔细查看了小区监控录像,“轰隆”一声响的时候,被害人确系在屋里,这一点是无疑的。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当拆门动静发生时,她已经遇害了,拆门是为了伪装现场。
“熟人”作案,这一点被证据固定下来后,紧接着,吴斌带领侦查员们开始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熟人圈子。
通过社会调查,吴斌发现,被害人的社会关系非常干净,本地没有亲属,在上海的同学,在外企的同事,都属高素质,都可以完全排除犯罪嫌疑。
报案人小王再次接受问询时,他提到的一个点,引起了吴斌的注意。据小王说,被害人热衷炒房,认识很多房产销售、房产中介,她好像有一个手机,专门跟这些人联系的。
找了半天,小王终于从自己的通话记录中查到了被害人的这个手机号,侦查员通过这一个手机号查询被害人的通话记录,结果证实小王所言不虚,被害人确实跟为数不少的房产销售、中介有联系。
房产销售、中介这个群体,历来良莠不齐,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被害人还存在另一部分复杂的社会关系。
受到这个群体的启发,吴斌对嫌疑犯的“熟人”性质有了进一步或者说是捅破窗户纸的理解: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些并不能算作朋友的“熟人”,因为某种关联,他们可能对我们某些方面的了解程度,甚至会超过我们的亲属、密友,比如说,小区保安、保洁员、维修工、房产中介,或者干脆就是小区附近杂货店的小店主······,这些人在一定条件下都能演变成这类半生不熟的“熟人”,都可能会用敲门的方式进入我们的家。
但是,针对这些人展开排查,假如没有线索指引,往往又会陷入大海捞针的境地。
可即便如此,吴斌还是扎扎实实地做了这个工作,他率领侦查员排查了以房产中介为主的各类半生不熟的“熟人”达一千多人次,结果未曾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吴斌说,被害人的亲朋普遍反映一点,被害人平时“手面”比较宽,出入都是一身名牌、奢侈品,这种单身女性因为高调露富,最容易引起某些人的觊觎,进而招来杀身之祸。如果说这个案子,是半生不熟的“熟人”做的,无论从过往的经验看,还是从犯罪逻辑讲,都完全扣的上,所以我认为,我们的方向没有错,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缺乏关键线索的引导。
吴斌说,有这种可能。但有一点,我觉得是绕不过去的,被害人9号刚回来,12号就飞深圳了,这种信息,太及时了,不联系是不可能掌握的,嫌疑犯究竟是怎么跟被害人联系上的,只要搞清楚这个,关键线索就出来了。当然,这里也有糟糕的情况,如果他们是在街上偶遇的,那案子就悬了。
当侦查员第五次勘查现场时,在大衣橱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被害人的拎包,这只拎包被一堆衣服覆盖着,前四次勘查时都没有发现。
侦查员仔细检查这只拎包,结果在里面发现一张便签,上面写着“取衣服”三个字,下面还写着“外套3件,外裤2条,12月11日取”的字样。
吴斌看到这张便签,尤其是“12月11日取”这几个字,马上意识到这张不起眼的便签很可能就是突破口。他对身边的侦查员说,这张字条应该是附近哪家洗衣店开的,取衣服的时间是12月11日,说明被害人洗衣服的时间应该在她回到上海之后,这条线索很重要,马上排查附近的洗衣店。
经店主确认,被害人杨某的确在12月9日送来几件要洗的衣服,那张便签既是收据,也是取衣服的凭证。
店主说,她在我们这里洗衣服有一两年了,隔三差五就来,她认我们店里烫衣服的师傅,说他技术好。
店主说,问巧了,12月12号他刚辞职,回老家了,我怎么留,也不留住。这人也奇怪,干的好好的,突然就不干了。
据店主交代,店里这个叫夏志宏的烫衣服师傅,脑袋活络,烫衣服的技术很好,店里很多老顾客都认他,就是最近半年,他的经济情况好像非常紧张,每个月都要提前预支工资,说是妻子在老家身体不好,看病吃药急等着用钱。
因为洗烫衣服与被害人熟络,经济情况紧张,更关键的是被害人回上海后两人发生了关联,将这些线索汇总到一起,侦查员们一致认为,这个叫夏志宏的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当侦查员让洗衣店店主及店员辨认监控录像拍到的嫌疑犯影像时,他们却异口同声地说,监控录像中的男子不是夏志宏。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夏志宏走路不是监控录像中的样子,夏志宏的头发也没那么长,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对,夏志宏从来就没穿过这种衣服。
洗衣店无法指认监控录像中的嫌疑犯,在吴斌看来,这并不能排除这个叫夏志宏的人,恰恰相反,夏志宏的犯罪嫌疑加重了,原因很简单,此人有极强的遮掩以及反侦查的意识,案发当天,他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装扮,应该是精心伪装的结果。
吴斌认为有必要对洗衣店店主及店员进行深入问询,结果与吴斌判断的一样,他们对这个叫夏志宏的人所知甚少,仅仅知道他是安徽人,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从洗衣店出来,吴斌有了一个不好的感觉,如果夏志宏这一个名字,也是假的,那线索就断了,这个案子可能就被挂起来了。
吴斌有些不甘心,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他采用最笨的办法,来“泡”这个案子,没事就派侦查员去一趟那个洗衣店,随便看一下,坐坐,聊聊。
有经验的老侦查员都必须要知道,许多大案的关键线索,都是通过不经意的闲聊挖出来。生活就像汪洋大海,很多细节是沉在水底里的,这时候,你拼命地去找,是找不到的,往往不经意的一个瞬间,它会出其不意地浮出水面来。
2006年6月初的一天,有位侦查员又来到洗衣店,有个店员突然告诉他,前几天,有一个安徽来的电话打到洗衣店,说是老乡,要找夏志宏。这个店员因为之前在安徽安庆打过工,因此他听出来电话那头是安庆口音。
根据这条线索,吴斌判断,夏志宏这一个名字,应该是真名;更重要的一点,夏志宏的老家,可能在安徽安庆。
有了这个方向,吴斌立即联系安庆市公安局,请求他们协助排查叫“夏志宏”的人,为了缩小排查范围,吴斌根据四名目击证人的一致认定,将排查的年龄范围限定在了20岁到40岁。
按照吴斌所提供的排查条件,在整个安庆只排查出三名合乎条件叫“夏志宏”的男性。
经四名目击证人及洗衣店店主、店员逐一辨认,这三个名叫“夏志宏”的男性全部被否定。
就在吴斌为此感到苦恼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问题会不会出在“夏志宏”这三个字上。优秀的侦查员,往往有着非常丰富的社会经验,据吴斌了解,外乡人来到上海,见到世面之后,很多人会感觉自己的名气土气,有些人是换名字,更多的则是改掉名字中显土的字眼。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吴斌再度请安庆市公安局协助排查,合乎条件叫“夏志红”的人。
此次排查,安庆警方共排查到两个叫“夏志红”的人,经四名目击证人、洗衣店店主及店员辨认,时年36岁的安庆市望江县人夏志红,就是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嫌疑犯,也就是在洗衣店打工的那个“夏志宏”。
所有人都没想到,接下来的追捕,异乎寻常的顺利,没有一点周折与悬念,在安徽省公安厅的协助下,2006年6月8日,夏志宏在合肥落网。
被押解回上海后,夏志红对于2005年12月11日入室杀害杨某并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的妻子长期生病,家里缺钱,靠洗衣服、熨衣服挣不到,他便动了抢劫的念头。
杨某,总是露富,又是单身,性格大大咧咧的,不防人,来店里洗衣服的时候,他们经常聊天,杨某什么都讲,所以就选了她作为对象。
2005年12月11日16时3分,夏志红以送洗好的衣服为名,敲开了杨某的房门。进门之后,夏志红凶相毕露,向杨某要钱,杨某不从,大喊大叫,夏志红气急败坏,连拖带拽,最后将杨某掐死在卧室的床上。
杀人之后,夏志红特意卸下卧室的玻璃移门,伪装了有人翻阳台入室行凶的假象,之后便在卧室内搜寻财物。
他原以为杨某家里会有很多钱,结果只搜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三张卡,还有一些零钱,身份证什么的。
他认为不可能,就在他继续翻箱倒柜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他吓得慌忙关上卧室房门,然后躲进了厨房里。
在厨房里,被女租客撞见后,他曾生出过歹念,但见屋里有四个人,他就放弃了,转而硬着头皮,佯装起杨某的男朋友。
将这四个不速之客应付走之后,他一刻不敢在现场逗留,快速从消防通道逃离了。
夏志红说,说不清楚。从来上海那一天开始,有些地方我就遮遮掩掩的,我没想过要杀人,但好像为了杀人,我又准备了很久。
夏志红说,没什么值得不值得的,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我们这样的人,可能注定就是个笑话吧。还是别问了,别问了,我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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